民间借贷不成立的情况有哪些

民间借贷不成立的情况如下:
一是缺乏借贷要素。借贷合同成立需双方有借贷意愿且款项实际交付,若未达成书面或口头协议,无借贷一致意思,像只有转账记录却无借款证据,借贷关系不成立。
二是款项未交付。自然人借款合同是实践合同,约定借款却未交付,合同不生效。
三是行为违背公序良俗。明知借款用于违法犯罪仍出借,或虚假诉讼捏造事实,借贷关系不成立。
✫✫✫✫✫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
民间借贷不成立主要有缺乏借贷要素、款项未交付、行为违背公序良俗三种情况。缺乏借贷要素指当事人未达成书面或口头借款协议,未形成借贷的意思表示一致,像只有转账记录却无证据证明是借款,就难以认定借贷成立。款项未交付时,因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是实践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成立,约定借款却未交付,合同不生效。借贷行为违背公序良俗,如明知借款用于违法犯罪活动仍出借,或存在虚假民间借贷诉讼以捏造事实提起民事诉讼,借贷关系也不成立。

解决措施与建议如下:
1.借贷时签订书面合同,明确借贷双方权利义务,保留转账凭证、聊天记录等证据。
2.确保款项实际交付,并留下交付证据。
3.不参与违背公序良俗的借贷活动,避免陷入虚假诉讼。
✫✫✫✫✫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
结论:
民间借贷在缺乏借贷合意和款项实际交付、违背公序良俗或存在虚假诉讼等情况时不成立。
法律解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借贷合同成立需双方有借贷合意且款项实际交付。若当事人未达成书面或口头借款协议,未形成一致的借贷意思表示,仅存在转账记录而无证据证明是借款,民间借贷关系难以认定。同时,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属实践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成立,约定借款但未交付,合同不生效。另外,当借贷行为违背公序良俗,如明知借款用于违法犯罪仍出借,或者存在以捏造事实提起民事诉讼的虚假民间借贷诉讼情形,民间借贷关系也不成立。如果在民间借贷方面遇到问题,不确定自身情况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
法律分析:
(1)民间借贷成立需具备双方借贷合意和款项实际交付两个要素,缺少其中任何一个,合同都不成立。
(2)若当事人未达成书面或口头借款协议,未形成借贷的意思表示一致,即便有转账记录,若无证据证明是借款,也难以认定民间借贷成立。
(3)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属于实践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成立。若约定借款但未交付,合同不生效。
(4)借贷行为违背公序良俗,如明知借款用于违法犯罪活动仍出借,或者存在虚假民间借贷诉讼,以捏造事实提起民事诉讼,民间借贷关系不成立。

提醒:
进行民间借贷时,要签订明确的借款协议,保留款项交付证据。避免参与违背公序良俗的借贷,遇到复杂情况建议咨询专业分析。
✫✫✫✫✫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
(一)对于有转账记录但无证据证明是借款的情况,可收集聊天记录、电话录音等能体现借贷合意的证据,若能形成完整证据链,可认定借贷关系。
(二)约定借款但未交付借款时,若出借人反悔不借,借款人无法强制其交付;若已签订合同,可查看合同中是否有违约条款追究责任。
(三)若发现对方借款用于违法犯罪活动,应拒绝出借,避免陷入法律风险;对于虚假民间借贷诉讼,可向法院提供证据证明诉讼虚假。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九条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成立。
上一篇:毕业论文被骗
下一篇:暂无 了

相关文章

宁波奉化区律师 庆元律师 杭州上城区律师 杭州临安法律咨询 宁波奉化法律咨询 湖州市吴兴区律师网 德清县律师网 平湖市律师网 新昌县律师网 绍兴市律师 桐庐县资深刑事律师 浦江县资深刑事律师 宁波市海曙区刑事律师咨询 宁波市奉化区刑事律师咨询 长兴县专业刑事律师 德清县刑事律师咨询 宁波市北仑区律师 长兴县律师 海盐县律师 丽水市律师 温州市律师网 杭州钱塘律师 嘉兴南湖律师事务所 衢州柯城法律咨询 丽水法律咨询 宣城刑事律师 绍兴法律咨询 龙游刑事律师 杭州拱墅律师事务所 湖州律师事务所 杭州钱塘律师 杭州西湖律师 杭州刑事律师收费标准 杭州富阳刑事律师收费标准 衢州律师 杭州上城刑事律师收费标准 杭州临安刑事律师收费标准 九江刑事律师收费标准 杭州上城律师 黄山律师 桐庐律师 乐清律师 衢州衢江律师 龙游律师 青田刑事律师 杭州钱塘律师 江山律师 杭州余杭律师 杭州钱塘刑事律师收费标准 衢州柯城律师